生活中,一些父母为了省去过户手续费,会将购买的房屋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 网友咨询: 父母有债务能不能执行未成年子女名下房产? 律师解答: 不动产登记权利人即推定为实际权利人。父母不可以随意处置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如果是为维护未成年人的利益,则可以处置未成..
139-0837-1350 立即咨询发布时间:2022-08-30 热度:218
生活中,一些父母为了省去过户手续费,会将购买的房屋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
网友咨询:
父母有债务能不能执行未成年子女名下房产?
律师解答:
不动产登记权利人即推定为实际权利人。父母不可以随意处置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如果是为维护未成年人的利益,则可以处置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
房屋虽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但法院可在综合分析房屋的购买时间、产权登记时间、购房款支付和购买后的使用情况等因素的基础上,认定房屋应为其父母的家庭共有财产,未成年子女不享有该房屋的所有权。子女对房屋的权利不足以排除强制执行。
若子女与父母生活和经济都独立开来,且父母的欠债行为与子女无关,欠款不用于与子女的共同生活或生意经营;子女名下的房产是父母在未欠债时过户的,且过户时子女已经成年;之后父母的欠债也无法执行子女名下该属于赠与行为的房产。父母欠债再多,法院也不能执行子女名下房产。
律师补充:
对案外人提出的排除执行异议,人民法院应当审查下列内容:(一)案外人是否系权利人;(二)该权利的合法性与真实性;(三)该权利能否排除执行。
未成年子女不管是经济还是生活都是与父母息息相关的,无论财产、房产落到父母还是子女名下,在面对债务时,极多数情况都是被视为家庭共同财产。而成年子女则不同,成年子女的财产一般(非与父母共同所有部分)不会被执行用于还债。
本文来源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本站进行删除,如果还有什么问题,欢迎大家咨询和茂律所的专业律师。
一、案例释法2016年9月30日,原告李胜利与被告张鹰、曹明江、韩景晖签订借款合同,约定月利率为2%借款7万元,三个月到期。曹明江和韩景晖自愿作为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借款期限届满后2年,保证范围为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出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原告和被告双方在当天签订了借据和收据。后被告分多次分别向原...
一、案例释法2007年12月21日,桂林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与张某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将本市某小区的房屋出售给张某,双方约定于2008年12月30日前交付房屋并且需要验收合格,并在交付后的200个工作日内为房屋办好房地产权属证书。签约当天张某依约向某公司支付了全部购房款,上述商品房买卖合同也在当...
一、案情简介1998年7月原告赵毅与被告孙怀合登记结婚。2011年,孙怀合出资550万元,受让了网件公司55%股权。2014年赵毅向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请求分割网件公司55%股权。同年9月15日,工商登记中网件公司55%股权持有人由孙怀合变更为岳玉兰。在10月17日的庭审中,岳玉兰出庭并提交《还款协议》(内容为:孙...
一、案例释法2002年至2004年期间,原告无极液压公司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借款给诚信机电公司共计11100000元,2004年5月26日双方签订《房屋与土地租用合同》,约定将诚信机电公司的土地及房屋出租给原告以此抵偿部分借款,原告以诚信机电公司的名义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且出资在此修建车间用于生产经营。因诚信机电公司出现...
官方微信公众号
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红锦大道57号嘉州协信中心A栋1303室
重庆市沙坪坝区康田国际企业港10号楼15-2~3号